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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狗的性命,最终牵扯出一条人命,两个家庭从此陷入深渊。今年春节期间,山西长治一名男子被邻居家的狗咬伤后将狗摔死,与狗主人赵某某协商遭拒绝后,事发当晚赵某某和其丈夫郭某某以及家中亲属闯入摔狗男子家中,与他的父亲申某某扭打在一起。过程中申某某拿起窗台边的刀胡乱挥刺,将郭某某及其亲属刺伤,郭某某因抢救无效死亡,检方以故意伤害罪对申某某提起公诉。
这起案件在网上也引发了热议,不少网友觉得申某某是被逼无奈,"别人都闯到家里打砸围殴了,难道只能等着被打?"还有人吐槽部分养宠人忽视他人安全,出事后态度还这么嚣张,才激化了矛盾。但是也有网友认为,再有理也不能剥夺他人生命,"可以报警处理,没必要拿刀子,现在两个家庭都毁了"。
那么申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现在也成为了庭审的核心争议点。有律师分析,正当防卫需要满足五个关键条件:存在真实不法侵害、侵害正在进行、有防卫意图、针对侵害人本人、未超过必要限度。从目前信息来看,郭家踹门砸窗闯入住宅的行为属于不法侵害,申某某持刀是为了抵御攻击,具备防卫意图,这是符合正当防卫的基础条件。
但是现在的争议在于,双方对于是否存在围殴说法不一,被害人妻子赵某某否认动手打人,她表示当天一行人是空着手去的,只是在院子里争吵。但是据申某某的女儿提供的案发当天的医院诊断记录显示,申某某右侧鼻骨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在一点上,还是存疑的。如果存在一方砸破玻璃、踹门侵入住宅,并且持械打砸,并有围殴行为,申某持刀的行为可能构成防卫。但是如果仅有言语和简单肢体冲突,持刀刺伤他人已经超出必要限度,就不属于防卫。除此之外,申某某持刀挥刺导致一人死亡、多人受伤,防卫手段与侵害强度是否匹配,也成为了认定的关键。
目前案件等待宣判,但这起案件留给所有人的思考远未结束:养宠人的责任边界到底在哪里?如果郭家能看好自家的狗,避免咬伤他人;如果事发后郭家能理性协商,而不是上门打砸;如果申某某在被攻击时能有更稳妥的自保方式,或许就不会走到两败俱伤的地步。可现实没有如果。也给大家提个醒,无论何时,守规矩、懂克制、善沟通,才是解决问题的正道,别让一时的怒火,毁掉自己和别人的一生。
网友看法
1、网友不凡山雀FA:这是一起自卫,法院应该依法认定自卫的判决! 理由; 一、狗咬伤人家,是狗主人责任; 二、摔死狗,有被咬情节,而主动协商,被狗主人拒绝; 三、狗主人带领众人到人家家闹事,属于私闯民宅; 四、动手打人家,人家防卫是正当的!只能说防卫过当。 五、现在养狗的人中,太多不牵绳索,咬人事件层出不穷。要从法律角度,让养狗人增强安全意识!
2、网友聪颖山丘vjp:不能按照正当防卫,应该按照见义勇为来算,有效阻止他们人犯罪。提倡建议见义勇为是不是。不过他是为了自己亲人,也是见义勇为的一种吧!
3、网友淡定百香果果123321:拥挤的城市里本来就不适合养狗,城市里什么时候可以禁止养狗啊?希望尽快出相关法律法规。
4、网友小马哥哥:这么明显的事情,还要等这么长时间判,私闯民宅,聚众闹事,必须是正当防卫
5、网友诗意面条JX:狗先咬人,摔狗是正当防卫,狗主闯入男子家(砸坏男子家门窗玻璃属于暴力私闯民宅)被反杀,男子是正当防卫,综合分析结果:男子无责,狗主全责。
6、网友液色廊君:正义得不到伸张,恶魔会更加疯狂
7、网友千盛钓场:就是正当防卫,给那些动不动就认为自己人多势众,持强讲狠的人一个教训,当你跑到别人家打砸也想想后果,在我们今天的社会每个人都要慎言慎行,维护一种公共美德的操守,时间长了社会就和谐与繁荣。
8、网友用户6812717148719:事情已经报过警了,有备案的。不按照警方处理,上门去打人还那么多人去,这就是本意就是去恐吓人打人的,算故意伤害,如果他一个人去说是去协商还勉强说得过去。
9、网友qhqms:不管什么原因,在自身没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不能杀人,鲜活的一条人命啊!将心比心,都应该理性。
10、网友法治就是现代政治文明:这个事情有两个问题需要搞清楚,一个问题是,狗咬人被打死是正确的行为,二个问题是狗主人反而上门寻衅滋事,是犯罪行为,,狗主人上门寻衅滋事,被反杀就是正当防卫。
11、网友大鲸鱼vip:早有正式的警官给我普法,只要有人私闯民宅,只要他两只脚正式踏入你家,没经过你同意擅自闯入,你不管用什么“枪支除外”干死他,都是正当防卫。。。
12、网友沱茶:扯淡,都砸窗子踹门闯入了还是多人。还不算正当防卫,天理何在[祈祷]如果是去好好谈,怎么会砸玻璃踹门
13、网友东河坝:家是港湾,家是庇护所,如果在自己的家里都不能有安全感,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立法应该明确只要不是执法进入,其他非法闯入他人住宅的行为无论主人采取任何手段,造成任何后果都不应该承担责任!
14、网友仓箱可期plus:就问一问法官:把玻璃窗都砸烂了的一群人闯进你的家里,不管他们打没打你,你会不会害怕?
15、网友风华正秒不可言:事件的起因必须搞清楚 还有就是 一,是否多人上门 二,是否经过主人允许进入该户人家 三,是否空手还是持有工具
16、网友外向旭日zd:典型的正当防卫,不存疑,不接受反驳!
17、网友安心即是归处:法律层面:法院认定申某某防卫过当,判三年有期徒刑+5万赔偿。郭家非法侵入住宅构成不法侵害,申某某有防卫基础,但持刀致1死多伤,超出必要限度。 过错方面:郭家未管好狗、拒绝协商还闯宅激化矛盾;申某某反击方式过激,均需担责。 警示意义:养宠人需守责,遇事理性协商;遭遇纠纷优先选合法途径,防卫需控尺度,冲动只会两败俱伤。
18、网友店小二88888:私闯民宅的这群人拿枪彪彪了也活该,在美国早就彪彪了 都打上门了,还有什么正当不正当的,国家法律就应该修正,私闯民宅殴打他人的,被殴打人拥有无限自卫权,直到侵害人没有还手之力为止。
19、网友爱啥啥886:如果不算正当防卫 天理何在
20、网友小马奔腾一路前行:住宅不受侵犯是宪法给的权利。既然是去评理,为何带8个人去?法律必须保证公民最后的安全屏障——家不受任何人以任何理由侵犯!带着人破门砸窗,这已经不是讲理“护狗”,是赤裸裸的非法侵入住宅,甚至涉嫌寻衅滋事。申红良在自家被人围堵、先遭动手,奋起反抗怎么就成了“故意伤害”?正当防卫的边界再模糊,也不能模糊“自家被闯、人身受威胁”这个前提吧?这都不能算正当防卫以后村霸只会更猖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