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0月13日消息(记者 陈栋 通讯员 蔡莉)海口市民张晓聪(化名)自驾车辆至海滩遇海水涨潮淹车,爱车损坏后张晓聪起诉保险公司索赔遭拒,遂诉至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法院最终判定保险公司无须理赔,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据了解,2020年10月25日,张晓聪自驾一辆越野车去海南省文昌市翁田镇海边游玩,看到沙滩上有很多渔民在捕鱼,张晓聪将车开上了沙滩,行驶中车辆陷入沙滩致无法行驶,后海水涨潮车辆被淹。16时19分,张晓聪拨打保险公司电话进行报案,并称20分钟前车泡水了。施救过程中,张晓聪支出拖车费、施救费共计6000元。维修中心出具的维修费报价为302270元。
2020年11月23日,张晓聪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但保险公司称,潮汐不属保险范畴,拒绝赔偿。2021年2月,张晓聪诉至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车辆维修费、拖车费、施救费和承担诉讼费。
保险公司应诉称,原告张晓聪作为具有多年驾龄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在沙滩上停放车辆很可能被潮汐淹没,仍将车辆开往海滩并造成车辆被海水淹没浸没,主观上存在一定过失。海水涨潮不属于保险事故,保险车辆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无法赔偿。
龙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张晓聪作为涉案车辆的所有权人及实际使用人,应对车辆负有安全行驶责任。根据生活常识可知,海滩并非普通机动车辆可以正常行驶并长期逗留的地段,涨潮期间容易陷入沙滩并被海水淹没。而原告所驾驶的车辆为普通机动车辆,其将涉案车辆直接驶入沙滩,以其自身行为将涉案车辆置于危险之境,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同时,海水涨潮属潮汐现象,一般而言每天会发生两次,属于必然发生事件,原告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可以预见海水涨潮可能会导致车辆泡水。此外,《中国人民银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第六条对保险人保险责任的范围明确进行了列明式约定,该款所规定之情形属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或事故,而海水涨潮这一自然现象属必然发生的事件,本案中涉案车辆“受海水涨潮浸淹受损的情形”不属于原、被告双方约定的保险人的责任范围。综上,原告未尽到安全行驶责任将涉案车辆开至海滩,遇到海水涨潮这一自然现象使得车辆泡水造成严重损失,此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被告不应当承担保险责任。2021年8月,龙华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张晓聪的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张晓聪不服,提起上诉。最终,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结果。
(南海网)
网友看法
1、网友切队老炮:支持法院,车主智商需要充值。
2、网友智者享受安逸生活:支持法院,这就是想要骗保
3、网友美佳mm:这个维修费可以直接换一辆车了
4、网友每日热点综评:应该去起诉汽车生产商,他生产的越野车在沙滩都不能越野,属于性能缺失,说不定还能赔点钱。
5、网友世代相传2020:泥石流是不是自然灾害?我觉应该是赔偿一半。
6、网友超叔:车辆陷入沙滩无法行驶是关键,如果证明这话是真那保险公司就该赔。
7、网友闲雲野鹤228360303:起诉大海,海洋局会赔
8、网友清新海洋WV:从文章看,拒绝理赔理由是车主有过错,那么是不是只要车主有过错,保险公司就可以拒绝理赔?不太懂,法律上可以这样吗?有懂法的可以普普法吗?
9、网友聿涵:文中“中国人民银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哪家公司?是法院文书写错了还是小编写错了?
10、网友唯一的阳光:一般评论骂保险公司这叫政治正确。不管自己的言论有多傻,总有人支持的。我自己在四儿子店工作,遇到的实际情况是,保险公司车险这一块,只要不是有非常蹊跷 乱七八糟的事情,资料齐全情况下,没有不培的案例。有些人会说和保险公司勾结这些话,反正话随便说又不掉块肉,但凡正规的四儿子店,所有理赔款项,店长都拿不到一分钱,全是打到集团总部。
11、网友yxm631224:这次支持保险公司不赔,全是车主自己的错。
12、网友智者相逢何必曾相识:维修费报价30多万元有点离谱。
13、网友用户开心快乐21:这男子也是应该知道海水涨潮!
14、网友杉树不扎人:这种情况,绝对支持保险公司支持法院判决,否则,大家都把车往沙滩上开,造成的损失最后由保险公司兜底,想想看,这是什么后果?
15、网友稳中求升:这叫一时爽,口袋赔清光,这种情况,从感觉上我都认为保险公司不会赔,因为不属自然灾害与突发山洪之类,本来保险公司就是想方设法不赔的那种的了,现都经法院审理,希望给人们提个醒,凡事不可任性
16、网友chy881025:还好今年雪天,我开车压着积雪车失控发生交通事故,平安保险理赔了一万八千多修车费,也是自然事故,不过我买的是全保。
17、网友生活更简单:告沙滩管理者没有告知危险
18、网友小哥威sir:只能说减轻赔偿,不能说拒绝赔偿!
19、网友刘刘母亲大人:法院判的好,这个车主自己的责任让保险公司赔不合理。
20、网友自由星:应该告当地海洋局没有在沙滩上设置违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