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香港12月2日电(谢妞)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邓炳强2日行使《维护国家安全条例》(2024年第6号)(《国安条例》)第60(1)条所赋予的权力,在宪报刊登命令,禁止“香港议会”及“香港民主建国联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运作或继续运作,即日生效。
保安局发言人强调:“保安局局长已命令禁止‘香港议会’及‘香港民主建国联盟’在香港特区运作或继续运作,该两个组织已即时成为受禁组织,任何人从事《国安条例》第62至65条所订明的行为,即属犯罪,包括:以受禁组织的干事或成员身份行事,或自称或声称是受禁组织的干事或成员;代受禁组织进行任何活动;参与受禁组织的集会;煽惑他人成为受禁组织成员;向受禁组织提供任何形式的援助或为其牟取会费或援助等,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1000000港元及监禁14年。”
发言人表示:“危害国家安全是非常严重的罪行,该类行为或活动可能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警方会对相关犯罪行为严正执法,呼吁社会大众不要以身试法,不应参与受禁组织的任何活动或与其有任何瓜葛,与受禁组织划清界线。”
网友看法
1、网友奋发抚顺3H4:坚决拥护香港政府依法取缔危害国家统一安全的非法组织。坚决维护祖国统一,捍卫国家安全。
2、网友遇见一文:必须给哪些破坏国家统一的组织,雷霆打击,坚决不手软。
3、网友右岸禾风:坚决拥护特区政府行使权利,坚决取缔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的非法组织!
4、网友诗词赋春秋:判14年不够,要判20年。
5、网友幸福的老爷爷BJ:禁止“香港议会”及“香港民主建国联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运作或继续运作,即日生效。[赞][赞][赞]
6、网友大道陈锋:哟,还敢在港成立什么"建国"组织?胆子也太大了吧?
7、网友好学艺术家ZZ:有驻港部队和香港警队在,这些非法组织成员都是活腻了。
8、网友时髦星空d7:为特区政府保安局点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