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一言一行都需恪守法律底线。近日,福建福安市公安机关快速查处一起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依法对造谣网民作出行政处罚。
2025年10月14日,林某(女,36岁)为吸粉引流、博取关注,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了内容为“穆阳等地出现人贩子买卖儿童器官”的谣言信息,造成当地居民恐慌,引发大量网民关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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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证,林某发布的信息纯属虚构。
目前,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对林某处以行政处罚。
网络造谣不仅违背公序良俗,更可能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01、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损害他人名誉的,需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
02、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03、刑事责任
如编造传播的虚假信息情节严重,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 诽谤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
·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1条之一)
· 寻衅滋事罪(《刑法》第293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明确,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等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1
严守法律底线,做网络文明的践行者
自觉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每一次转发与发布,都是一份责任。
02
提高辨别能力,做网络谣言的抵制者
面对夸张、耸人听闻的信息,请保持理性,多方核实,不轻信不盲从,拒绝成为谣言的“二传手”。
03
积极参与举报,做网络空间的守护者
如发现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请及时通过官方渠道举报。让我们携手,共筑清朗、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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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 | 福建宁德网警
网友看法
1、网友皮皮1921213:支持公安机关有利打击网络上散布谣言的行为,解决群众心中恐慌。
2、网友月下信步闲游:宣传网络法律法规,做到不信谣不传谣言,做网络安全的守护者!
3、网友古灵精怪的团宝宝:提高辨别能力,做网络谣言的抵制者。让我们携手,共筑清朗、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4、网友悠闲铁岭2P4:积极参与举报,做网络空间的守护者 如发现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请及时通过官方渠道举报。让我们携手,共筑清朗、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5、网友坦荡的漂流瓶TP:支持公安机关有利打击网络上散布谣言的行为,解决群众心中恐慌。
6、网友山中漫赏的友:支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网络谣言,不信谣不传谣,共筑网络环境!主动抵制谣言,发现虚假信息及时举报,不做谣言的 “扩音器”,共同守护清朗网络环境。
7、网友风趣喜鹊xL:宣传网络法律法规,做到不信谣不传谣言,做网络安全的守护者!
8、网友单纯星空2s4:不信谣不传谣,让我们携手,共筑清朗、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9、网友田野感受丰收人:人民群众也因该积极参与不实谣言信息的举报。做网络安全的守护者!
10、网友Jin.:支持公安机关有利打击网络上散布谣言的行为,避免引起群众心中恐慌!
11、网友涯阁:网络不是非法之地,要做网络谣言抵制者,不造谣、不传谣,保护网络风清气正
12、网友子山: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携手共筑清朗网络空间。
13、网友janice_lei216:不信谣不传谣,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让我们携手,共筑清朗、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碰拳]
14、网友朴实海燕Ly:支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网络谣言,不信谣不传谣,共筑网络环境!主动抵制谣言,发现虚假信息及时举报,不做谣言的 “扩音器”,共同守护清朗网络环境。 积极参与举报,做网络空间的守护者。 如发现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请及时通过官方渠道举报。让我们携手,共筑清朗、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15、网友马霞OK:严厉打击网络谣言,让我们携手,共筑清朗、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16、网友地球炒蛋:积极参与举报,如发现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大家也要参与不实谣言信息的举报,做网络安全的卫士
17、网友富足高山N:不信谣不传谣,让我们携手,共筑清朗、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18、网友坦荡的漂流瓶TP:为福安公安点赞!为净网2025点赞!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信谣,不传谣
19、网友蝶恋繁花舞: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我们要共同遵守相关法律,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20、网友SANAgot:支持网安部门严厉打击散布谣言者,净化网络空间,给人民一个好的网络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