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网:网民编造有人跳桥失踪被查处

近日,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公安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有网民在网络平台发布视频,内容显示昭通市盐津县某电站吊桥画面,并用画外音称“桥上前几天有人跳下去到现在都没找到”。…

近日,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公安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有网民在网络平台发布视频,内容显示昭通市盐津县某电站吊桥画面,并用画外音称“桥上前几天有人跳下去到现在都没找到”。

发现该情况后,属地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前往涉事电站吊桥周边区域,开展实地走访调查,向周边群众、电站工作人员及属地社区(村)干部核实相关情况。

经核查确认,近期盐津县涉事电站吊桥区域未发生人员跳桥失踪事件,该网民发布的信息纯属虚构,系典型的网络谣言。

公安机关依法传唤视频发布者晋某某进行调查。晋某某承认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故意编造上述不实信息,误导网民关注。

目前,盐津县公安局依法给予晋某某行政处罚。

网警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蓄意在网上编造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请广大网民依法上网、文明上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素材 | 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网警

网友看法

1、网友谢阿姨:坚决支持公安机关[赞][赞]

2、网友固原网警:请广大网民依法上网、文明上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3、网友天街小雨:大家共同保护网络环境的文明![玫瑰][玫瑰]

4、网友莲出淤泥洁:该事件再次表明,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个别网民为博取关注不惜编造虚假信息,不仅扰乱社会秩序,更消耗公共资源。盐津警方及时核查辟谣,体现了对网络谣言“零容忍”的坚决态度。我们应当引以为戒,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对于此类违法行为,支持依法严肃处理。

5、网友肠粉和汤圆的铲屎官: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造谣“跳桥失踪”博眼球,被依法处罚大快人心!咱都得长点心,不造谣不传谣,看到离谱消息先打个问号?要有自己的判断标准,一起抵制谣言,才能让网络环境更清朗,生活更安心!

6、网友甄凯玉:涉事网民被查处,再次彰显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清朗网络空间需共同维护,每位网民都应守法上网,坚决抵制谣言。

7、网友财神爷:抵制网络谣言,以官方,正规媒体为准,其他渠道信息来源不明,请仔细分辨,谣言止于智者

8、网友布衣札记:还有一些机器号,到处散布仇恨,制造对立,还有恨国党的过分言论,也要处理。

9、网友建筑人李工:对故意造谣发布不实消息的应该给予1-3年有期徒刑。

10、网友木头人:啊[泣不成声]

11、网友生哥:晋某某编造“盐津吊桥有人跳桥失踪”谣言博关注,被依法处罚。网警严查此类行为,提醒网民守法规、拒谣言,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别为引流触碰法律红线!

12、网友LBQ寶泉:靠造谣生事博取眼球,终究会为自己的愚昧无知付出代价。

13、网友快乐星辰k5:给予行政处罚?具体是什么处罚?

14、网友阳光286578547:净网要很、准,要彻底。

15、网友/送葬人-_-■:这种人应该永久封号,让它这辈子只能看不在胡说。

16、网友知情达理溪流ej31e: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蓄意在网上编造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严惩严办,速查速办。

17、网友直爽的热情:21世纪,硕士、博士满大街,年轻人中文盲、半文盲绝迹,然还有不少人视法律为儿戏,让人不可理喻!

18、网友幸福火车Xv:坚决支持公安机关[赞][赞]

19、网友青青岛:这不是一般网民,是想搞破坏的敌对分子![刀][刀][刀]

20、网友史福亮:网络谣言害人害己[笑哭]

相关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3630457012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79111873@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