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寡老人生前向银行抵押贷款66万元
却因急病去世导致债务逾期
没有遗嘱,没有继承人
抵押的房产就在那里
但程序上却陷入了“找不到被告”的僵局
作为债权人的银行如何才能寻得突破口?
近日,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特殊”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为这道“难题”提供了解题思路。
孤老宣先生生前用自己的房屋向银行申请了最高额抵押贷款。其因疾病离世后,该贷款无法继续清偿。为解决债务清偿问题,银行先向法院要求指定遗产管理人,法院经审理查明老人已无继承人,遂指定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局为遗产管理人。随后,银行提起本案诉讼,要求民政局作为遗产管理人在管理遗产的范围内清偿贷款。
对此,民政局辩称,被告无义务偿还,只是在管理宣老的遗产范围内配合原告进行拍卖,用该房屋的拍卖款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等。如果宣老的遗产不足以偿还,那么超出部分无需偿还。对于诉讼费,如果宣老的遗产不足以支付诉讼费,则无需承担。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与宣老签订的《个人循环授信额度合同(含最高额抵押条款)》系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对合同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原告已按约履行了全额放贷义务,而宣老未能按约履行还款义务,故债权人银行可依合同约定主张权利。
被告民政局作为宣老的遗产管理人,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民政局在管理宣老的遗产范围内归还剩余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并按《个人循环授信额度合同(含最高额抵押条款)》约定主张逾期利息。
如被告民政局未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原告有权以宣先生抵押的房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的价款在最高债权限额范围内优先受偿,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由被告民政局继续管理,不足部分由被告民政局在管理的宣老遗产范围内继续清偿。
法官说法:
公民离世后若未有继承人或遗嘱,其遗产易陷入“无人管理、无人清偿”的僵局,导致债权人权利落空、财产秩序受阻。这种法律上的真空状态,不仅影响了财产的正常流转,也阻碍了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甚至可能引发新的社会纠纷。
正是为了填补这一法律空白,《民法典》在继承编中创新性地设立并系统规定了“遗产管理人”制度,涵盖“遗产管理人”的选任程序、法律职责等,这一制度的核心目的,就是确保任何人的遗产,无论是否有继承人,都能得到及时、专业、有序的管理。
二、为何由民政局为孤老“托底”?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当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时,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这体现了国家通过立法形式授权民政部门等政府部门承担“托底”责任。他们作为公共机构,具有公信力和管理能力,能够确保国家财产不流失,同时也能公平地处理逝者的债权债务关系,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
本案中,法院判决进一步明确了民政部门作为“遗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与行为边界。民政局坐上“被告席”,并非因其本身是债务人,而是因其依法承担起了“遗产管理人”这一新的法律角色,代表逝者“出面”解决问题。这恰恰体现了《民法典》对社会现实问题的精准回应,让每一个公民的“身后事”都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综合上海法治报
网友看法
1、网友潇洒湖泊hA:我觉得法院此判决是多此一举,债权人已亡,房产无继承人,那么法院可判房屋归银行拍卖,所拍款项用以偿还银行货款和利息,不足部分有银行自已承担,如有剩余则归民政部门,用以扶贫和帮困。
2、网友朱老师:如果孤老去突然去逝,但生前在银行存有100万,银行会怎样处理这100歹[呲牙]?
3、网友山竹:贪污几十个亿,如果过20年之后才发现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吗?
4、网友红山果109618861:那我想问一下,如果孤寡老人生前留下巨额遗产且无继承人,银行会不会把这笔遗产“托孤”给民政局?
5、网友布奇:如果老人有银行存款,银行有义务在确定老人无继承人后把存款上缴国库!
6、网友少年锦时666:老人这房子,被这样一曝光,估计得砍到地板价才有人买,毕竟有人在里面去世,正常人都会介意[笑哭]
7、网友可靠yjn宁:为什么作为孤寡老人去欠银行的贷款追到民政局去,然后追到他的房产!那么如果孤寡老人有几百万的存款,老人意外去世了,老人这笔存款是不是就被银行占有了?
8、网友好奇求真:银行贷款也是从大家的存款来的。如果无法追贷追债,与大家的存款余额还是相关的。
9、网友温柔咖啡Sy:这真是一起胡芦僧判糊涂案!银行贷款最多只按抵押物的百分之六十放款给贷款户,这是常规,在放款时其实己经规避了欠款不还这种风险!如欠款人己亡,最多就只能将扺押物(房子)进行抵债两清!银行不能将抵押后房价的缩水算到贷款人的头上,因为贷款的时候作为银行是明白房价行情的,你收的利息也是按当时合同执行的,个人认为法院不应判第三方承担!
10、网友放飞心情43990658:这老人聪明,把房子卖了没地方住就得搬家太麻烦,把房子抵押出去贷款,手里有了钱,活着时先享受了。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
11、网友车安信本田配件:我有一个同事,50岁,有一个女儿,把能借的钱都借了, 跟老婆离婚,净身出户,所有东西都给妻子和女儿,银行找不到人[捂脸]
12、网友在椰林里感受海风柔:这个标题其实容易引起歧义,民政局只是作为宣老的遗产管理人,在管理宣老的遗产范围内归还剩余全部贷款本金及利息。所以本质上还是由宣老的遗产归还债务,不是由民政局的财产负责归还。
13、网友德才兼备海风SV:既然是孤寡老人是怎么能贷到款的
14、网友成邦:民政局清尝,问题来了,民政局的米是怎么来的,最终转嫁给大众,既然房子抵押给银行,就由银行收回转卖,或者法院拍卖所得给银行:弄不明白的思路!
15、网友从头越161:如果老人存了66万,去逝了,银行还会到处寻找继承人吗?
16、网友用户962596005397:就想问一下,如果死者在银行有66万的存款,死后银行还寻找继承人吗?定期存款办理时都留有储户电话,为何到期储户未取(或转存),银行却不通知储户?
17、网友沫语歆茜:银行干嘛不起诉许家印?
18、网友风姿卓越鲸鱼wl:我有一个问题,老人在生前存银行8万多元,老人将存折缝在自已棉衣里,死后儿子将衣服火烧时发现,烧了只有一小半,到银行就不认了为何?这是我亲眼所见,天下不知有多少这样的事?
19、网友韧性十足:我看好多案例老人过世后,他们的继承人到银行取老人生前存款,银行不承认百般刁难这怎么说
20、网友睿智熊猫Ga:我想问一下法院:如果有一孤寡老人,生前留下了巨额遗产,或者在银行存有大额钱财,可死后没有继承人,这种情况下,银行会不会将所有遗产像“托孤”一样移交给民政局拥有吗?[祈祷][祈祷][祈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