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项明贪污、受贿案,对被告人项明以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追缴其贪污、受贿违法所得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来源:京法网事微信公号)
网友看法
1、网友自由鹰6s4u:司法最大的进步是不得减刑,不得假释。最大的退步是没有死刑。
2、网友子弹:原中国邮政集团党组书记张亚非在出售南戴河邮政疗养院的项目中贪1.5亿;贪邮储银行代理费几千万;长期干预采购招标所贪不计其数。12388已受理,为中纪委点赞[赞][赞][赞]
3、网友白杨何萧萧:项明,项明, 贪腐款项,尚未查明, 项上人头,暂寄天明。
4、网友上进孔雀49X:这就是执法的检查官?
5、网友老细:罚款200万又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怎么解释?
6、网友聪明的旭日0K:干的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