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集团原董事长赵伟国被判死缓

2025年5月14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紫光集团原董事长赵伟国贪污、为亲友非法牟利、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对被告人赵伟国以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25年5月14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紫光集团原董事长赵伟国贪污、为亲友非法牟利、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对被告人赵伟国以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以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赵伟国违法所得返还被害单位。

经审理查明:2018年至2021年,被告人赵伟国利用担任紫光集团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与特定关系人李禄媛共谋,由李禄媛实际控制的公司低价购买原本应当由紫光集团购买的房产,获取房产溢价利益,非法占有国有资产价值人民币4.7亿余元。2014年至2021年,赵伟国利用担任紫光集团董事长等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李禄媛等特定关系人经营,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李禄媛经营管理的公司购买代建管理服务,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8.9亿余元。2019年,赵伟国还指使其实际控制的上市公司董事,将公司项目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租赁给李禄媛实际经营的公司,致使上市公司遭受经济损失人民币4645万余元。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赵伟国的行为构成贪污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赵伟国贪污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为亲友非法牟利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致使上市公司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亦应依法惩处,并与其所犯贪污罪并罚。鉴于赵伟国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为亲友非法牟利犯罪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犯罪事实,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到案,且有重大立功表现,对其所犯贪污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对其所犯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记者:孙航

编辑:江萍

网友看法

1、网友Yuan先生6:请问抢劫14亿是不是也是无期?

2、网友凤凰古城沱江:《赵伟国走向犯罪的过程解读》 一、贪欲萌芽:初触利益漩涡 赵伟国身为紫光集团董事长,手中握有巨大的权力和资源。2014年起,或许是看到商业利益的巨大诱惑,又或许是心中的贪欲开始作祟,他开始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的盈利业务悄然导向特定关系人李禄媛等经营的公司。这种看似平常的业务安排,实则是他为个人私利埋下的伏笔,从此,他一步步踏入了违法犯罪的泥沼。原本属于紫光集团的丰厚利润,开始源源不断地流入亲友的口袋,国家经济利益也在这悄然的操作中遭受损失。 二、变本加厉:大肆鲸吞国有资产 到了2018 - 2021年,赵伟国的贪欲愈发膨胀。他与李禄媛精心谋划,通过一场看似正常的房产交易,实现了对国有资产的非法占有。本应由紫光集团购买的房产,被其特定关系人控制的公司以低价买入,随后获取了高达4.7亿余元的房产溢价利益。在这个过程中,他完全将国有资产视为自己的囊中之物,毫不顾忌法律和道德的约束,每一次交易背后都是对国家财产的公然掠夺。 三、疯狂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019年,赵伟国的行为已经近乎疯狂。他指使实际控制的上市公司董事,做出了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决策。将公司项目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租赁给李禄媛实际经营的公司,致使上市公司遭受了4645万余元的经济损失。他的这种背信行为,不仅伤害了上市公司众多股东的利益,也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让公司的发展陷入了困境。 四、法网恢恢:终受法律制裁 多行不义必自毙,赵伟国的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最终还是暴露在法律的阳光下。国家监委对其展开立案调查,将其违法事实一一查清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5年,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作出一审公开宣判,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虽然他到案后有如实供述、主动交代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以及重大立功表现等情节,让他免于立即执行死刑,但法律的威严不容侵犯,他终究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从赵伟国的犯罪轨迹可以看出,权力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就容易滋生腐败和犯罪。这也警示着每一位身处重要岗位的人,要时刻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切不可因一时的贪欲而走向自我毁灭的道路。

3、网友极速克劳德1M:能不能不当得利返还上市公司?

4、网友热心可乐fU:又多了一个去监狱养老的,不枪毙大贪官亳无震慑力

5、网友元气青山JX:贪了14亿,罚款二佰元,成法力度太轻了,如果见一个,枪毙一个,看看底下可有贪的了,

6、网友村夫144:这些案例的查处、暴光,百姓看得麻木、显得无聊了!

7、网友鸿业:中石油老大才几千万,这什么集团都有14亿???

8、网友热情的百灵鸟mk:他这种积极悔罪退脏,政府所不撑握的事情老实交待,其实是掩盖不住了的"主动″交待,这样的太贪官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严重,影响特别巨大,理应执行死型,警示布他后尘的人,查到了就认输,查不到够挥霍五代的人。

9、网友安居乐业做好人:1、紫光并购公司里面的涉案金额更大,没有深究;2、挂靠在紫光下面的小公司的利益输送也是不小数目,只要调查一下赵伟国被抓前后,挂靠的小公司离开的名单就知道哪些有问题。仅仅查了小部分就10多个亿,居然只判死缓!

10、网友石在天空:十四个亿,令人惊叹的天文数字[祈祷][赞][捂脸][比心][赞]不知道折算到天,平均一天进账多少钱?[祈祷][赞][赞]

11、网友吉祥842:这样的人就应该立即执行死刑[捂脸]

12、网友似曾相识:不该立即执行吗?贪的再多都留命,谁还怕什么!

13、网友正能量宽怀:不枪毙不解民愤啊!感觉死刑就是对普通老百姓的,贪官贪污受贿不管多少个亿都不会死刑。

14、网友风云阅读:14亿只是看得见的损失,使公司占用大量资金无作为,才是最大的误国误民。这一类人不斩立决,天理难容。

15、网友陆集天津车:让平民百姓贪。十个亿都要求死刑。

16、网友成子湖胖:14亿啊,这都不死难怪高压之下贪官还层出不穷。治贪光靠高压不行,还得严惩!

17、网友一善道戒烟养生工作室:不枪毙求都不管用。

18、网友富足海风wsO:贪十多亿只判死缓!怪不得贪官越来越多、贪污金额越来越大!

19、网友WCL:对于这样的人,为什么没有判处死刑

20、网友倍诗易1:这个应该枪毙,不枪毙的话这种罪犯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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