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回应女生输头孢过敏离世

输液室走廊上,陶兰静静坐在长椅上,盯着吊瓶里的头孢曲松钠缓缓滴落,突然,一阵强烈的不适感袭来,陶兰呼吸急促。…

4月15日深夜,在湖北省宜昌某高校就读的陶兰,因腹痛前往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西陵院区就诊,被诊断为肠胃炎。输液室走廊上,陶兰静静坐在长椅上,盯着吊瓶里的头孢曲松钠缓缓滴落,突然,一阵强烈的不适感袭来,陶兰呼吸急促。

4分钟前,护士为其换上这袋药后匆匆离开,陶兰起身呼救,却发现身边没有医护人员,尽管她立即自行拔针自救,仍在输液椅旁昏迷。

现场,一名经过的黑衣男子发现异常并呼救,医护人员赶来后对陶兰进行急救,但她最终仍因过敏性休克、多脏器功能衰竭,于4月20日抢救无效离世。

陶兰亲属事后从陪同其就诊的同学处得知,问诊时,陶兰曾询问医生使用头孢是否需要皮试,得到的答复是 “不需要”。家属由此质疑,既然头孢可能过敏,为何不做皮试?既然用药有风险,为何输液时没有医护人员在场观察?

家属迫切想要一个答案,谁该为这致命4分钟负责?

患者家属陶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陶兰今年大一,4月15日22时57分左右,其因腹痛和3名同学一起前往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西陵院区急诊内科就诊,医生曾询问是否有药物过敏,陶兰表示不清楚。此后,医生开具了包含注射用头孢曲松钠以及其他药物的处方。

家属称,陶兰的同学后来告知,陶兰曾询问医生,使用头孢是否需要皮试,医生回复不需要。

“孩子第二袋(瓶)液体输的是头孢,4分钟就出现不适的症状。”陶先生告诉记者,其在派出所观看了医院内的监控视频。15日23时23分,陶兰在一楼治疗室走廊开始输液。16日0时35分许,护士给陶兰换药输上头孢后离开,陶兰在0时39分左右出现了身体不适,陪同陶兰来看病的同学,此时有的去缴费有的去取单据,刚好都不在身边。

家属表示,他们在监控中看到,陶兰曾起身呼喊,但当时无医护人员在场,输液走廊里只有零星几位患者,随后陶兰拔针自救,0时41分左右,陶兰跪着晕倒在输液椅旁边。一名从旁边经过的男子发现异常后呼救,医护人员随即赶到现场救治。

4月16日凌晨,陶兰被转入ICU治疗。

家属提供的急诊病历显示,患者就诊前4小时余,出现腹痛、呕吐、腹泻症状,同时伴有发热、心慌表现。经门诊诊断为,腹痛、急性胃肠炎。既往存在左氧氟沙星过敏史。

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开具相关治疗药物:抗生素类使用注射用头孢曲松钠,每次静脉点滴 2g;止痛药物选用盐酸曲马多注射液,每次肌肉注射100mg;止吐与调节肠胃药物包括盐酸甲氧氯普胺注射液和间苯三酚注射液;此外,还给予包含葡萄糖、生理盐水在内的基础输液及营养补充药物。

抢救病历记录显示,患者在输注头孢曲松钠过程中,突发意识丧失、口吐白沫症状。护士发现后迅速采取紧急措施,立即更换输液器及液体,给予吸氧及心电监测、予肾上腺素等。经检查评估,患者被诊断为过敏性休克、急性呼吸衰竭……

4月20日,陶兰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证明显示:死亡原因为过敏性休克、多脏器功能衰竭。

4月28日,陶先生向大河报《看见》记者表示,他认为是医院的疏忽导致了这场事故,因此,他希望医院除了补偿外还应该道歉。但双方在多次协商过程中,医院始终不同意道歉。

4月29日,记者联系到该医院医患关系科,工作人员对家属提出要求道歉的诉求表示拒绝。“医院是出于人道主义与患者家属调解,而不是认为我们存在过错。”

同日,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称,医疗事故不以医院评价为准,也不以患者评价为准,需要做鉴定,但因医患双方均未申请相关鉴定,因此无从谈论对错与责任划分。

陶先生告诉记者,家属没有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是因为医院已经承认孩子是因头孢过敏死亡,家属觉得事情很清楚,没有争议,只想让孩子早点下葬。而且事情发生后,家属和医院一直在协商,现在补偿金额已经谈妥。不过,虽然医院愿意支付补偿款,但始终不承认自己有过错。家属表示,他们想要的不只是补偿,更希望医院能诚恳道歉,给孩子一个交代。

来源 | 大河报

网友看法

1、网友宏伟:头孢可以不做皮试,有相关文件支持,但是要护理人员密切关注患者状态,这是医院必须做到的,另外,走廊也不是输液的位置,缺少相关设施,比如呼叫器,氧气管等设施,这是医院的责任,完全的。

2、网友RandomGeneration:草菅人命,不思悔改。医德何在?公理何在!

3、网友天鹰:头孢曲松按规定是不需要皮试的,但是我们现在的药物质量真的能过关吗?现在药物零差价,让医院背这个药品质量的锅,真的不知道咋说

4、网友灿烂葡萄0Z:我也是医生,每次开头孢都要做皮试,皮试结果稍有疑点立即放弃,说明书没有要求做皮试,是对生命不负责的,我们医院曾经发生过两例因输头孢死亡病例,为了安全,即使医生不开皮试,患者也必须要求皮试!

5、网友自由的西柚O:我有一次输青霉素过敏,感觉呼吸困难,好在自己学医知道过敏了赶紧关掉输液器,老公在旁边喊来护士,紧急处理一下就没事了。皮试也做了,判断阴性,回想起来其实皮丘有一些伪足,不明显。所以输青霉素一定要小心。

6、网友金陽:小作文我看都不带看,我就知道这件事和医院无关。

7、网友完美旭日SR:医院也冤,患者也无辜,问题出在极小概率事件发生了。以科学客观态度解决此类问题的办法是:事前告知,患者可选择,保险兜底。一味指责医院无益于该类事件的彻底解决。

8、网友车:集采的恶果。头孢真心不需要皮试,前提是工艺过关。这个不是个案。一旦开始,就不会停下。

9、网友流光轰天:他们胆子那么大的么,头孢都不皮试了

10、网友祎歌爸爸:劳资真是服了气!以前的头孢和青霉素药物都是需要做皮试!后来卫生部门和药学部门又说头孢不需要做皮试!现在出了事,又都往临床部门推责任!

11、网友开心的灏雨:中国最大的悲哀是什么?大家都认同的基本常识,大家都亲眼看到的事实,被专家或专业人士否认,而你无可奈何!打个比喻,比如中国的足球裁判[呲牙]

12、网友落叶雨伤:我也是,得了黄胆肝炎,医生拿它当感冒治,输液时我难受,叫医生停止输液,医生让我听话,我说你不拔针我自己来,于是拨了针头。身体舒服了,后来查出是肝炎,于是转院,差点输液挂了。

13、网友上进的明月t0Q:一般头孢不做皮试,但有过敏史,特别是用头孢曲松钠是要做皮试的,其二输注头孢需要密切观察15分钟以上,其三输液坐位没安紧急呼叫系统。因此医院存在过错,不旦要赔钱而且还应道歉。

14、网友真诚梦想家Qs:不管需不需要皮试。在医院治疗期间死亡。切不是患者本身的至死原因。明确说明了是过敏死亡。那么医院就有百分之一百的责任。

15、网友甜甜的小郎哥:医院全责,人命大于天,不做皮试就发生重大医疗事故,患者叫号护士不来也是医院失职,主治医生承担未做皮试开药的医疗事故因判刑,因吊销其行医执照,护士站未履行职责,护士长负管理责任因入刑,当班护士负主要责任应判刑,医院全责因负责医疗事故善后及民事赔偿。

16、网友麦子零零柒:我来说两句,也是一名乡村医生。现在的文件规定,头孢可以不做皮试,但是在输液过程当中必须有医护人员到场进行观察,观察半个小时左右,如果没有什么反应,那就可以了,现在的病人死亡,医护人员有及时抢救导致病人死亡,应该道歉。

17、网友思考人木:患者输入头孢类药物,雖然过敏,很少见。但可以肯定,还是有过敏现象的。所以输头孢应该做过敏试验。如果不做皮试的话,在药物输入静脉后护士至少要观察十多分钟,患者无什么不适后护士方能离开。因为过敏休克往往往是在输入药物极短的时间就可发生的。头孢(包括青霉素)发生过敏休克,应该立即进行抗过敏抢救。通过合理的抢救,绝大多数的患者都是可以转危为安的。如果错过了那几分钟(最多十几分钟)任何医院,任何医生都无回天之力。此事件,医院是有很大责任的。

18、网友无拘无束的帝一:如果这样医院都没有责任,那么以后别人去超市,商场出了任何问题!商场也可以毫无责任!即使是在商超里面的!四分钟没有人管!还不是过失吗?

19、网友富足雪碧tM:我去年去诊所输液,在做头孢试敏时就过敏了,先感觉喉咙痒我做试敏的手腕就肿了一个很大的包。我还特别困就想睡觉是的。我就和医生说了,他一看我手腕问我感觉我说嗓子痒困呼吸困难。他马上给我打了两针解药。我就睡了他总叫我我也没知觉了。感我在醒来就在医院急诊了。把裤子也尿了,不知道咋到医院的。给我老公吓得他说我打着养气他开车诊所医生跟着创了一路红灯把我送急诊的。

20、网友鸿喜梁海:嘴巴还硬!胆大包天!一个鲜活的生命!就因为没皮试。明明医院过错,还强词夺理!![发怒][发怒][发怒][发怒][发怒][发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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