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本科的效力,成人本科学历是政府颁发的文凭,受法律的保护,在国家法律认可的范围内,享有同正规本科学历一样的法律效力。
1. 成人本科的效力是指中国教育部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对成人本科教育项下教学资格(职称、学校和专业认定)和学位发放等工作给予的有效认可与承认。
2. 中国人民大学是成人本科招生的重要招生对象之一,是中国教育部确定的国家权威的高等学府之一。
3. 在高等学校录取的成人本科应届生或上届毕业生,满足录取资格要求,全部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教育法规定,经认可、认定、批准后获得学籍,继而取得学历学位,形成的学历学位具有法律承认的效力。
4. 在实施成人本科教育的学校,有的设有外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也有的就任聘已形成的高层次专业专家。
这些专家在教学过程中,除了遵循高教教学大纲的要求,还要根据实际课程需要,提供学生实践指导,确保学生可以较好地完成课程,取得合格的学习成绩。
5. 学校的成人本科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其学位证书由外聘教授或运用教师职称评定程序,由运行机构按国家规定出具,学位证书有效期内,学历学位具有法律承认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