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辽宁省自考停考专业和遗留问题处理

2024年上半年辽宁省自考停考专业和遗留问题处理,2020年4月,辽宁省教育厅宣布2020年上半年辽宁自考停考,针对遗留问题,辽宁省在2020年6月3日发出《关于依法办理2020年上半年辽宁省自考报名考试遗留问题的意见》。遗留问题包括:照常实行报名现场确认、可回执报名确定考试资格、统一控制及管理考试时间及全部考试成绩计算等。1.根据《辽宁省2020年自考国民教育继续…

2024年上半年辽宁省自考停考专业和遗留问题处理, 2020年4月,辽宁省教育厅宣布2020年上半年辽宁自考停考,针对遗留问题,辽宁省在2020年6月3日发出《关于依法办理2020年上半年辽宁省自考报名考试遗留问题的意见》。遗留问题包括:照常实行报名现场确认、可回执报名确定考试资格、统一控制及管理考试时间及全部考试成绩计算等。

2024年上半年辽宁省自考停考专业和遗留问题处理

1. 根据《辽宁省2020年自考国民教育继续教育考试事宜通知》,2020年上半年辽宁省自考停考专业有:

青年心理健康教育、企业会计实务、市场营销学、建筑电气自动化、财务策划与管理、新媒体(视频)、信息安全应用、近代史纲要、中国法律知识基础、报刊制作运用、青年服务与管理、新式农服专业、辅导与咨询、行政管理与实践等。

2. 辽宁省2020年上半年遗留问题处理:

(1)2019年上半年自考已出成绩而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考生,按有效成绩办理学位证书相关手续。

(2)2019年上半年本科自考考生自报考任课程教材《自考条例》开始至2020年上半年停考前考入的《自考条例》Web版,由自考当地招生机构人工审核确认。

按照《自考条例》中原则,由各考场人工验收,成绩归档、核定报国家教育部和考试归档。

(3)未经录取的学生、不科学利用服务平台服务优惠政策、未及时缴费者、未及时领取毕业证书等,其成绩处理按国家教育部《关于实施自考项目的意见》有关规定,经学校会议研究确定后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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